1.0.1
为贯彻国家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,规范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,节约资源,保护环境,制定本标准。
1.0.2
本标准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的运行、建造及拆除、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的碳排放计算。
1.0.3
建筑碳排放计算除应符合本标准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1 总则
2术语和符号
2.1术语
2.2符号
3基本规定
4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
4.1一般规定
4.2暧通空调系统
4.3生活热水系统
4.4照明及电梯系统
4.5可再生能源系统
5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
5.1一般规定
5.2建筑建造
5.3建筑拆除
6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计算
6.1一般规定
6.2建材生产
6.2建材运输
附录A主要能源碳排放因子
附录B建筑物运行特征
附录C常用施工机械台班能源用量
附录D建材碳排放因子
附录E建材运输碳排放因子
本标准用词说明
引用标准名录
附:条文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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